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9]29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
根据《
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7]162号)有关规定,为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项目
(一)综合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专业类(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
1.省工业信息化委:《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云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2.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3.省交通运输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4.省水利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云南省取水许可规定》、《
云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5.省环境保护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
6.省审计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
7.省卫生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
8.省气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云南省气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