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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厅与新疆移动公司联合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农信〔2008〕119号)文件要求,2008年我区组建了自治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专家及信息员队伍,创刊了《农业信息电子快报》,丰富了农信通信息内容,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免费发送各类涉农信息500余条,得到了自治区领导和广大用户的好评。2009年,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强化对专家和信息员的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实用。现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专家和各级农业信息员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专家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农业信息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受聘专家要认真做好春播、三夏、秋冬种等重要农忙时节的技术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工作,并保证在工作时段内随时随地接听来自“12582农信通”信息服务热线的咨询。各级农业信息员要加强政务信息、市场信息、科技信息的采集、整理、上报和发布工作。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及时。重大信息的报送,要经过主管领导的审核。

  二、各地州农业局要切实加强农业信息工作的领导,纳入农业工作重要内容,确定专人统计汇总本地州农业专家和信息员报送信息和专家接听咨询电话等情况(见附件一、附件二),并把统计汇总情况于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报送农业厅信息中心。从今年开始,农业厅将对各地信息报送、采用、专家咨询等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根据专家及信息员的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话费补助。

  三、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信通信息质量的评价工作。地州农业局确定一名专家或信息员、县(市)农业局确定两名专家或信息员(要求是移动用户),作为农信通信息质量考评员,移动公司将免费赠送农信通套餐。考评员根据12582平台发送的信息内容,定期对信息质量进行评价,并负责填报自治区农业厅与新疆移动公司联合制定的《农信通信息质量月考核评定表》(见附件三)。评价结果由地州农业局统一收集整理后,于每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自治区农业厅信息中心,农业厅每季度对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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