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目标
一年试点,两年示范,三年推广。
(三)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政府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和农户互动互利原则;二要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财务公开、独立核算原则;三要坚持统一政策、实事求是、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
三、试点的机制载体
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必须以产业化经营为主线,在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起龙头企业与种植农户合作共赢的利益连接机制。
(一)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按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建立健全以“酿酒葡萄、加工苹果种植农户”为主体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机制,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指导、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等方面的服务,形成农民与龙头企业之间稳定的利益联合体。同时,积极鼓励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向实体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行业协会。
(二)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相互依存、较为稳定的供销关系
龙头企业要与酿酒葡萄、加工苹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种植农户在销售季节前签订产销合同。在签订产销合同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一年一定的原则,确定合同收购价格。合同收购价格应与市场价格相适应,以“农户平均生产成本+平均利润”为基准,在保证龙头企业与农户都获得相应利益的基础上,结合市场价格或前两年收购均价来确定。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并把合同农产品销售给签约龙头企业。双方应规范合同内容、明确权利责任,提高订单履约率。
(三)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更为紧密、更加合理的利益连接关系
龙头企业在参与风险金试点的同时,要建立利润二次返利机制,与农户建立更为紧密、更加合理的利益联结关系,让农民更多的分享到农产品加工营销环节的效益。要积极探索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基地建设、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的股份合作方式,参与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使企业和农户结成紧密、合理的利益共同体。
(四)加强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
建立以企业自建基地为核心,不断向周边扩展的规模化优质原料生产区。同时,各级政府和农户也要加大对基地的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基地建设的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专用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