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试点对象
阿坝州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县为小金县。试点的农产品品种为:酿酒葡萄和加工苹果。其中,酿酒葡萄风险金试点的对象为小金县老营乡酿酒葡萄种植区和小金神沟九寨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工苹果风险金试点的对象为小金县苹果种植区域和小金宝清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试点时间、方式及进度安排
1.试点时间及方式。试点时间为2009年,试点时限为一年。试点期间,在龙头企业、种植农户缴纳风险金的基础上,以种植农户为单位,与县农业风险金管理机构、龙头企业建立试点关系,签定试点协议。201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转为风险金及运行机制常态化管理。
2.试点进度安排。2009年初,州确定试点县,并印发《阿坝州开展农产品风险金试点工作方案》。2-3月,试点县完成各项试点基础工作,拟定试点工作办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4-8月,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确定收购合同价格,签订农产品供销合同;核实各类基础数据,筹集风险金。9-11月,开展风险金收缴工作。12月,州、县进行试点工作总结,安排下一步工作。
(三)试点机构及主要职责
组建小金县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县试点管理委员会可下设葡萄、苹果两个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管理委员会由5-7名兼职人员组成。其中,政府主管部门2人,龙头企业2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种植农户代表3人。
县农产品风险金试点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风险金试点工作方案》、《风险金使用办法标准》等。要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财务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审批、统一管理、统一财政、独立核算、分账理赔、集中支付和管理”的制度,严格按照程序管理、使用风险金。
(四)风险金的筹集
由州、县财政和龙头企业筹集试点启动资金。转入常态管理后,通过县级财政、龙头企业、参与种植户、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1.启动资金的筹集。酿酒葡萄风险金的启动资金共60万元,其中:州财政筹资20万元,县财政筹资30万元,企业筹资10万;加工苹果风险金的启动资金共80万元,其中:州财政筹资 30万元,县财政筹资40万元,企业筹资 10 万元。
2.后续风险金的筹集。一是种植户缴纳。种植户按产品销售的数量,实际出售价达到合同价水平及超过10%以内的,按实际销售价的8%缴纳风险金;实际销售价超过合同价10%以上的,按10%缴纳风险金。二是龙头企业缴纳。龙头企业按实际收购价格及数量缴纳10%的风险金。在龙头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可将一定数量的利润用于风险金的筹集。三是社会捐助及其它渠道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