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贯彻意见
(阿府函〔2009〕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我州农民工工作,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与《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切实解决失业返乡农民工有关问题的意见》(阿府发〔2009〕2号)一并贯彻落实。
一、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
(一)紧紧抓住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的机遇,围绕灾后重建重点工程、城乡居民房屋恢复重建、水电等重大工程、农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产品加工和旅游业恢复振兴,对用工的需要,千方百计挖掘务工岗位,扩大农民工在州内就近就地就业。
(二)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尽可能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
(三)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引导其与农民工开展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防止出现大规模集中裁员现象;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裁员,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
(四)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农民工,要按规定及时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就业信息服务,收集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六)抓住对口援助的机遇,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的相互协作,开展有组织的培训就业和劳务输出,依托市场机制发展各类培训服务组织,多渠道推动农民工就业。
二、以助农就业为抓手,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七)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改进培训方式,扩大培训效果。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培训机构要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