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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凉府函〔2009〕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我州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凉府函〔2007〕6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组织选举,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为肯定成绩,弘扬先进,激励全州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州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研究并报州政府同意,决定对西昌等获得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一等奖的14个县市、获得二等奖的越西等3个县和获得“先进集体”的州监察局等8个州级单位予以表彰。现通报如下:
  一、获奖县市
  一等奖:西昌市人民政府、德昌县人民政府、会理县人民政府、会东县人民政府、宁南县人民政府、普格县人民政府、布拖县人民政府、昭觉县人民政府、美姑县人民政府、金阳县人民政府、冕宁县人民政府、喜德县人民政府、盐源县人民政府、木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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