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督查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09〕34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督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督查方案
为加快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0亿元的目标,根据《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北政发〔2009〕5号)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北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发〔2009〕7号)精神,特制订本督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实行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领导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投资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督查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由主要领导任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日常工作。
(二)市政府将成立四个督查组,不定期到现场进行督查、督办。具体名单及督查区域如下:
第一督查组:组长由市经委副主任刘琳担任,成员从市发展改革委、经委抽调。
督查区域:合浦县,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交通局、港务局、林业局、教育局、科技局、林投公司。
第二督查组:组长由市审计局纪检组长刘跃担任,成员从市审计局、财政局抽调。
督查区域:铁山港区,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经委、人口计生委、北部湾办、文化局、体育局、路港公司。
第三督查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副局长曾伟担任,成员从市监察局、统计局抽调。
督查区域:银海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市旅委、水利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产畜牧局、农业局。
第四督查组:组长由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岑以文担任,成员从市政府办公室、经济研究中心抽调。
督查区域:海城区,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建委、卫生局、广电局、民政局、旅游局、北海供电局、城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