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09年烟叶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3)烟叶采收结束后,10月10日前100%清除种烟田块的烟株残体(2分)。以抽查点为单位,清除烟株残体面积未完成1%扣0.2分,扣完为止。

  5. 烤烟种植管理协议考核(7分)

  (1)《烤烟种植管理协议》签订考核(4.2分)。3月20日政策宣传到位、签订结束的计2.2分;考核及时,痕迹记录完整的计2分,每次每个抽查点痕迹记录不全或考核不及时扣0.1分,扣完为止。

  (2)规模化连片种植面积抽查考核(2.8分)。以抽查点为单位,实查面积与上报面积之比,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点平均得分为该项得分。

  (二)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考核(15分)。按《楚雄州2009年现代烟草农业试点示范实施办法》考核折算计分。

  (三)烤烟种植风险防范互助机制(5分)

  1. 协议签订和互助金收取考核(2分)。3月31日前完成协议签订和互助金收取的计2分,每小项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 理赔服务考核(2.5分)。按理赔流程认真办理理赔服务计1分,不按流程操作,每次扣0.1分;发生有效投诉,每次扣0.5分;按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准确无误的计1.5分,补偿金额经上级抽查核实失实的,按失实金额每1000元扣0.2分,可扣出负分。

  3. 理赔档案管理(0.5分)。每件理赔案件按要求收集整理相应案卷材料,少一项扣0.1分。

  (四)合同管理(8分)

  1. 计划分解(1.2分)。计划分解到户时,约定单产低于州下达县市平均单产5%、高于10%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2. 合同签订(1.2分)。3月20日前完成签订计1.2分。未签订完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3. 合同内容(0.8分)。合同内容不全或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户扣0.1分,扣完为止。

  4. 合同管理(0.8分)。以县市为单位,制订合同管理考核办法的计0.8分,未制定计0分。

  5. 合同建档(1.6分)。严格按要求建立合同管理档案的计1.6分。种烟申请表、合同本(协作协议)、名册式合同、微机档案4项每少一项扣0.4分。

  6. 合同收购(2.4分)。以县市为单位,无合同、超合同收购、完不成计划或倒买倒卖合同的计0分。

  (五)收购总量(10分)。完成指令性收购计划和出口备货收购计划各计5分。有超计划、完不成计划或引发收购群体性事件计0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