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总工程师室

  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的规划、论证,对建设项目的技术、质量、造价进行监督、管理,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上报审批把关;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攻关并促进成果推广;管理交通行业技术标准、计量和规范工作。

  (五)规划建设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拟定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水运、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维护交通行业基本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客货运输站场、港口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审查、上报交通建设、收费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督项目实施,组织、参与项目交工、竣工验收;负责拟定有关交通资金分配计划,组织协助融资、引资;组织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负责运输量统计、调研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六)公路运输管理科(挂城市公交管理科牌子)

  负责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服务、搬运装卸等行业管理;负责跨省、跨市和市内跨各县级市运输车辆运力投放及线路管理;参与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物资、紧急客货公路运输;负责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的行业管理;维护公路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和推广我市公路运输行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

  负责市区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市区公共交通规划,草拟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出租汽车的运力投放和管理,新辟、调整公共汽车线路,组织对公共交通经营单位的质量信誉考核,监督公共交通经营服务质量,维护公共交通行业的经营秩序。

  (七)港航管理科

  负责水路运输业、水路运输服务业、内河救助打捞、港口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国际船舶运输辅助业、引航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维护水路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和推广我市港口、水路运输行业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配合财务审计科征收货物港务费。

  (八)安全监督科(挂武装部牌子)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章;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行业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事故处理,统计、上报伤亡事故;协助反走私部门对交通行业参与走私船舶作后续处理;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治安、保卫、消防工作;完成上级武装部门交办的任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