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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
(渝府发[2009]4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内陆开放高地,现就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知识产权软环境,大幅度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重庆创造”,提升“重庆制造”,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内陆开放高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落实“314”总体部署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建立促进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新体系,构建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营造安商助商的知识产权保护新环境,使重庆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运用成效显著、保护水平一流、管理体系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
  一一创新活力强劲:全市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25%以上,人口专利密度、GDP专利密度、境外专利申请量保持西部地区领先,进入全国前列。全市注册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分别达到5万件以上、500件以上和50件以上,着力打造“西部品牌之都”。版权引进和输出数量年均分别增长6%和4%,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居西部地区前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保持西部地区领先。
  ——运用成效显著:企业年度专利授权量、企业有效专利数、企业有效专利占全市有效专利的比重保持西部地区领先,进入全国前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知识产权、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优势企业。
  ——保护水平一流: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规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和司法队伍健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有效,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审判和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全市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司法案件年法定结案率达100%,知识产权维权举报投诉答复办理率达100%。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维权成本明显下降。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形成良好的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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