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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盐市场整治确保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盐市场整治确保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的通知
(阿府办函〔2009〕1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近年来,我州在食盐市场监管、消除碘缺乏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于2005年完成了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全州人民食用合格碘盐,遏制碘缺乏病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从今年四川省盐务局通报的全省碘盐监测数据情况来看,我州消除碘缺乏病形势不容乐观:全省碘盐覆盖率小于90%的3个县中我州黑水县仅达72.57%;全省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小于90%的8个县中,我州占3个县(黑水县47.22%、九寨沟县62.85%、汶川县89.93%),部分县非碘盐率较高;全省碘盐合格率小于90%的3个县中,我州占2个县(九寨沟县63.7%、黑水县79.48%)。由此可见,我州部分县重视不够、对碘盐市场监管不力,非碘盐冲销明显,有的县出现碘缺乏病反弹趋势,碘缺乏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严重影响到我州201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任务。为加强食盐市场监管,确保201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任务,现就加强食盐市场整治,确保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

  我州属于缺硒、缺碘地区。各县政府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增强紧迫感,强化政府责任,始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调动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切实做到“碘盐质量不能差、工作经费不能减、健康教育不能停、专业队伍不能散”,确保201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食盐市场监管

  州直有关部门要将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切实履行职能,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盐政执法力度,加强食盐市场监管。

  商务部门负责硒碘盐流通计划安排,保证合格碘盐稳定供应;进一步理顺盐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碘盐销售网络,针对县、乡两级碘盐批发和零售点较少的情况增加碘盐销售网点,严格零售店经营碘盐的资格审查,将经营权给予有能力、讲信用、有责任心的零售商,确保碘盐配送到乡村销售网点,特别要保证农村边远地区的碘盐供应;合理布设无碘食盐专卖点,保证对不宜食用碘盐的特殊人群供应无碘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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