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阿委办〔2009〕5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加快我州灾后恢复重建步伐,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前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现就切实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州委、州政府决定成立阿坝州重大建设项目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州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组长由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州委农工办、州发改委、州经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规划建设局、州交通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卫生局、州环保局、州统计局、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州国土资源局、州人行、州银监局、州农行、州建行、省农村信用联社阿坝办事处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州发改委副主任、州交通局副局长、州统计局副局长担任。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一)重大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州重大项目的规划、储备、筛选,研究和确定全州重大项目年度计划;
2.领导协调全州重大项目的实施和推进;
3.领导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4.听取全州重大建设项目运行跟踪、督查、考核情况的汇报;
5.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6.负责灾后重建对口支援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
(二)州重大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编制全州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中长期项目规划;
2.制定重大建设项目推进、考核、奖惩办法细则;
3.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检查和考评工作;
4.负责重大建设项目运行情况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出建议意见和对策措施;
5.负责灾后重建对口支援项目推进、信息报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