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09年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劳社基金〔2009〕4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稽查中队:
为了做好2009年社会保险稽查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对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拟定了《2009年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2009年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社会保险稽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全力保障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劳动者社保权益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加强稽查机构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继续坚持“稽查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权”的工作理念,建立使社保稽查工作更尊重群众意愿、更贴近社会需求、更符合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需要、更能体现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要求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为和谐郑州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征缴稽查工作
(一)全面开展书面稽查工作。书面稽查工作是2009年上半年各县(市)、区社保稽查机构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县(市)、区社保稽查机构要将稽查关口前移,在年初各险种基数申报时,提前介入,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实行多险年度申报和书面稽查一站完成。各县(市)、区全年书面稽查参保单位户数不少于各险种参保单位的80%,人数不少于各险种参保人数的80%。
(二)重点开展实地稽查工作。市社保稽查大队全年以实地稽查为主,实地稽查参保单位户数不少于市本级参保单位户数的25%,稽查人数不少于市本级参保人数的20%;县(市)、区2009年实地稽查参保单位户数不少于参保单位户数的20%,稽查人数不低于本级各险种参保人数的20%。
(三)狠抓整改,提高稽查补缴入库率。各级社保稽查机构要采取多种措施,以提高稽查补缴率为重点,对需整改的稽查单位要坚持一宣传、二沟通、三公示、四执法的原则,对经多次做工作后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严格按照《
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直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年稽查补缴率不低于应补缴入库总数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