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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政办发〔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一月十三日

朝阳市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体现社会救助公正与公平,解决我市农村低保边缘户的相对困难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朝阳实际,市政府决定建立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制度,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与农村低保制度相协调、相衔接的原则;
  (二)坚持救助水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三)坚持实行专项救助的原则;
  (四)坚持审批程序和日常管理按照农村低保相关规定实施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
  农村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农村低保对象在享受了低保和其他专项救助后,所达到的当地农村低保对象实际受益水平平均值的农村困难家庭。实际受益水平是指在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农村低保对象享受医疗、住房、子女就学、应急(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后所达到的水平。
  农村低保边缘户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上浮20%确定。当农村低保标准和各专项救助标准调整时,要相应调整农村低保边缘户的界定范围。
  农村低保边缘户待遇的申请、审批及管理,与农村低保对象相同。依据家庭收入的变化情况,低保户与低保边缘户转换,应按规定的程序从简办理。农村低保边缘户实行动态管理,但不实行救助渐退制度。农村低保边缘户应按《关于印发朝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朝政发〔2005〕16号)的规定,承担与农村低保对象相同的义务。
  三、救助内容和标准
  (一)医疗救助。将农村低保边缘户纳入农村医疗救助体系,救助标准为农村低保户的60%。
  (二)住房救助。将农村低保边缘户纳入农村贫困户建房范围,按农村低保户建房补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
  (三)就学救助。按农村低保户就学救助渠道对农村低保边缘户实施就学救助,救助标准为农村低保户的50%。“福彩助学”标准也为农村低保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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