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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新建、技改、整合矿井安全施工的主体责任者是煤矿业主,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审批的设计和安全专篇来进行建设,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环保三同时”的要求,严格工程质量,按照各县、特区、区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煤监、安监、煤炭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新建、技改、整合煤矿的监督、监管、监察工作。
  (一)要加快煤矿整合进度。各县、特区、区要督促、指导企业按照已批复的《整合设计方案》、《安全专篇》等其他资料的要求加快整合施工进度,要专门成立工作组定期对整合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市煤炭局每月要调度一次整合煤矿施工进展情况。
  (二)要督促、指导存在隐患矿井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按照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煤矿停产整顿规定五项制度,督促、指导企业抓紧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按程序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
  (三)要在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新建矿井、技改矿井的工程建设进度。对未按建设工期完成施工的新建矿井、技改矿井要加大督促力度,强化技术服务,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矿井建设的相关配套工作,并按程序使其尽快通过验收,及时办理有关证照,投入生产。
  (四)要切实做好整合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有关整合煤矿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确保电煤供应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08〕3号)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煤炭企业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好保留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对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安全没有保障的矿井要严格把关,不允许生产。
  四、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确保春节期间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煤矿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长时间停产、放假容易产生顶板和自燃发火、瓦斯、水害等安全隐患。地方煤矿历年在春节期间停产,恢复生产的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很多。各县、特区、区要积极动员地方煤矿加强安全管理,坚持正常生产,保持各安全生产系统正常运行。对节日期间正常生产和停产检修的煤矿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春节期间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各煤矿企业要制定和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监管督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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