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灭火救援力量网络体系建设。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号),实行灭火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重大以上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推动政府领导,消防部队为骨干,公安、武警、安监、医疗、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环保、气象等救援队伍和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的灭火救援联动体系建设;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以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为辅助,以志愿消防队和相关专业力量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各县、特区、区要建立合同制消防文员和合同制专职消防队招收管理机制,每个县2009年要招收2名以上合同制消防文员;盘县柏果镇要依托黔桂发电有限公司建立1个专职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车辆和个人防护装备;专项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本地常住适龄人口总量的3%;各乡(镇、街道)要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2台以上消防机动泵和能满足灭火需要的水枪、水带等器材。各县、特区、区要积极制定多种力量参与的灭火救援抢险预案,年内至少组织1次大型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三、构建社会面火灾防控体系,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恶性火灾事故
(一)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整治。各级政府年内要组织开展4次以上消防专项治理,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按部门、行业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治理期限,跟踪督办,限时完成。今年主要工作任务有:一是继续大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彻底摸清火灾隐患底数,着力解决“老大难”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对隐患集中、问题突出的领域进行专项治理,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二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治理,继续深入推进“打造畅通工程”、“打开生命通道”的“双通”工程建设,强化逃生门锁应用、错时检查等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确保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三是积极开展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的专项治理。各部门要加强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引进产品检测新技术、新设备,积极探索开展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消防安全质量检测,建立消防产品信息库,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经营消防产品等行为,积极推广使用S型热气溶胶等消防新产品,提高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的科技含量。四是加强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检查,对违法工程进行清理整顿,做好施工中的监督管理,控制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五是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