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新林造字〔2009〕9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切实完成好“十一五”期间国家林业局给我区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减少灾害损失,现就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有害生物目标管理工作的领导
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是提高防治成效,促进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能够集中反映当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成效。抓好了目标管理,就是抓好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目标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成灾率”指标纳入当地政府目标管理责任状,“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种苗产地检疫率”的完成情况应列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自治区林业厅与各地州、市林业局,自治区直辖县级市林业局,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签订的林业及林果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状即为当年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书,责任状制定的目标管理指标任务,结合当地森林资源情况、林业及林果业有害生物发生现状和防治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下达指标任务。各级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双线层层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状,务必做到任务有安排部署、实施有行动措施、过程有检查指导、结果有考核奖惩 ,确保每年林业及林果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任务的完成。
各地的林业有害生物应施监测面积任务,每年由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总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各地下达,请及时查收。
三、加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处置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新林策发〔2007〕218号)的要求,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认真负责辖区内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处置工作,制定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实施方案,组织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置救灾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开展技术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加强物资储备仓库、通讯设备等基础设备建设,做好药剂、器械等有关物资的储备。接到疑似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等异常情况的报告或者有关情况反映的,要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属于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要及时逐级上报到自治区林业厅,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