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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检查考核2008年度消防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检查考核2008年度消防工作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9〕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全面掌握全州各县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消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全州消防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州政府决定由州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考核组,对各县市政府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州政府组成由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规划和建设局、州安监局等部门牵头,州教育局、州文化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检查考核组。检查考核组办公室设于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联系电话:3865639。
  二、检查考核时间
  2009年1月10日至2009年1月20日。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各县市政府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各县市政府《2008-2009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中2008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检查考核方法
  检查考核分四个小组进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要求
  (一)各县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考核工作。
  (二)参加检查考核的各单位派科以上干部参加,带队组长为处级领导干部,车辆及行程安排由各带队单位具体负责。
  (三)各工作组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求真务实,切实掌握各地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各组长单位要将检查考核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09年1月25日前报州政府检查考核组办公室。
  附件:1.检查考核分组名单 (略)
  2.凉山州县市政府2008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细则(略)
  3.凉山州县市政府2008年度消防工作考核评价表(略)

  二00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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