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3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凉山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国是一个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成败”。我州是全省乃至全国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和易发区,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州狠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国土资源系统努力工作,在认真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避险搬迁安置、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狠抓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培训和防灾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因灾伤亡人员数量明显下降。 2008年1至10月,在发灾次数与去年同比上升77%情况下,因灾死亡人数下降了22.6%。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州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加之地震活动、气候异常变化、人类工程活动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任务十分艰巨。
为认真贯彻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防治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台阶,根据州人民政府张支铁州长和州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安排,“5.12”汶川地震后,我州对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调查、排查,全州已经发生、发现地质灾害点2248处。为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体系,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现印发《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请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要求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00八年十二月三日
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试行)
我州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育,是全省乃至全国的地质灾害多发区,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着我州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全,影响了我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之一。为进一步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
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进一步明确我州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