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株政发〔2008〕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株洲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区划》自批准之日执行,原《
株洲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株政发〔1997〕44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株洲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一、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和类别
本功能区划规定了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各类功能区执行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噪声污染源限值标准。
本功能区划适用于市区。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区划分为5类,即0类、1类、2类、3类、4类。
二、引用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域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1994)
三、功能区划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各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高级中学、市委党校的校园区,各市级大型医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市中医院)的医疗区,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行政办公区,各公园和规划公园区,成片居民住宅区和规划成片居民住宅区。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城区主要商业区域,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1、宋家桥工业片。范围为东到东环路,南至林东路,西到车辆厂铁路专用线,北至下月塘至上月塘一线。主要由中国南车集团株洲车辆厂、株洲车辆工业公司等企业组成。
2、茨菇塘工业片区。范围为东到大坪路,南至茨菇塘路,西到铁东路,北至新塘西路。主要由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组成。
3、金山工业园。范围为东到城东路,南至荷塘公园,西到东环北路,北至东环北路与城东路交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