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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七、凉山州投资公司对非州级财政和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股权采取回购等方式于2008年底以前予以退出,以确保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的实施方案

州人民政府:
  为适应我州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国企改革平台,整合优良资产和优势资源,强化资本运营,积极推进我州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组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州国投公司)的有关精神,拟定州国投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建方式、经营模式和范围
  (一)组建方式。
  将现有的运营管理性质类似、经营业务相近,但又分属不同主管部门的三家州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凉山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主管部门州国资委,以下简称州国资公司)、凉山州民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主管部门州两资办,以下简称州民投公司)、凉山州投资公司(国有控投,州财政出资控股,以下简称州投资公司)进行整合,组建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州国投公司)。
  (二)经营模式。
  州国投公司为州政府拥有并授权经营的州国有独资公司。州政府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州国投公司进行指导和调控,使之成为州政府实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平台;州国投公司为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市场化运作的模式。
  (三)经营范围。
  新组建的州国投公司接受州政府委托和授权经营国有资产;发挥州级国有资本投融资主体职能,以加大力度向国家开发银行等多渠道融资和管好、用好、用活政府划交国有资产(资金)为切入点,盘活存量资产,积累和储备增量资产;在州政府的指导和调控下,参与实施土地、矿产、水利等资源的储备和开发,并对其实施企业化运作和投资经营管理;对州本级的其他国有经营性资产逐步进行整合,强化国有资本营运,使其发挥更大效能作用,重点培育支柱产业和加强财源建设;参与相关国企的改革和项目投资,对我州国企改革中的部分资产实施收(并)购及盘活、处置;参与我州重要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促进我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的投资环境;承接原三家公司的全部存续业务;在对我州经济建设起到“孵化器”、“蓄水池”和“助推器”作用的同时,将州国投公司做大做强。今后,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范围适时扩展或调整。
  二、拟纳入组建州国投公司的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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