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处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上来,把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及时处置。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的原则,对非法集资活动早发现,早处置,对重大典型案件坚决及时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的势头。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非法集资事件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要加大监测力度,把握宣传尺度,在做好信息通报工作的同时,杜绝因不当报道而影响社会稳定,全力维护我州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搞好预防工作
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对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消除非法集资产生的土壤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全方位、广范围、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2008年全州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宣传部门的统一组织,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手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揭示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手段,提高人民群众的识别能力;揭示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性及参与非法集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警示人们远离非法集资;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非法集资给社会和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使群众受到相应的风险教育。通过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众的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合法理财投资意识,提高抵制非法集资的自觉性,消除非法集资活动的土壤,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和新闻管理等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广告的审查和管理,杜绝非法集资以广告形式扩散影响,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的传播蔓延。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广告。
2008年全州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凉山州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 二○○八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