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总结、推广、交流各地、各部门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在州联系会议上或州联系会议联络员会议上套开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研讨会。(州政府新闻办、凉山银监分局负责,州公安局、州法制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协助,本年度)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努力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结合各行业和地方具体情况,制定州、县市两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以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
本着“地方政府负责、行业部门把关、联席会议组织协调”的原则,明确各县市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并参照本方案组织制定和落实本地区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同时将工作方案报州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办公室备案。州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将于次年初对各县市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三)严守纪律,严格把关。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各成员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宣传工作要全面准确,严格把关。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相关报道要严格依据案情和有关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避免诱发社会不稳定。严禁渲染炒作个案,产生负面效应。拿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相关稿件要送有关部门审定。同时要加强对子报子刊和网站的管理,避免有害信息传播。工商行政管理和新闻管理等有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审查和管理,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广告。
五、正确引导、掌握主动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使用好国家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引导,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充分发挥主流媒体、都市类媒体和互联网的作用,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书籍、张贴画、培训资料等形式,适时结合全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查处进展情况,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新闻宣传工作。在州级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上突出新闻通稿、政策宣传;在县市都市类媒体上突出以案说法、案例分析;在互联网上突出在线访谈,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