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2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凉府发〔2007〕29号)的要求,经州政府研究决定,明确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将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知如下:
州长张支铁是凉山州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州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州的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州长杨文泉是本州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本州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州长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凉府办发〔2008〕64号)精神,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州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中:
常务副州长赵世勇对分管范围内的发展和改革、监察、财政、人事、劳动保障、攀西开发、“三江”开发、重点建设、以工代赈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州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副州长罗凉清对分管范围内的公安、司法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州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