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供应组: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农委、工商局、粮食局、物价局、建设投资公司、工业投资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水、气、油等公共产品的供应,启动市场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基本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和价格变化情况,防止出现断档、脱销,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卫生急救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受灾群众伤病救治、疾病防控、药品市场供应等工作。
恢复重建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县区政府和市民政局、财政局、经委、建委、规划局、交通局、教育局、环保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农委、水利局、信息产业办公室、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4. 4 响应终止
灾情结束和应急救灾工作基本完成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综合分析相关情况,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终止响应。
5 信息发布
5. 1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稳定、团结、鼓劲、正面为主的要求,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 2 灾情发生后,市政府新闻办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交通状况、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6. 1灾情报告内容和时间要求
冰雪灾害发生后,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市政府。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其他受灾受损情况,以及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等。随后应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坚持实行日报制度,启动应急响应后至响应结束前,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单位每日17:00时前将当日信息报指挥部办公室,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信息及时报告。报省政府抗雪救灾信息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负责起草,按程序审定后上报。
6. 2灾情总结评估
抗雪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和应对工作总结。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灾情的总结评估工作,市相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核查、整理后,由市民政局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报市抗雪防冻应急指挥部,并按程序报省有关部门。
7 应急保障
7. 1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应合理安排专项预备费,一旦发生冰雪灾害,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和下拨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 2物资保障
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物资的储备。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提前购置和储备抗雪除冰必备物品和用具。交通、公安、卫生、建设、公交等部门要准备足量的车用防滑设备,民政部门应储备适量的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