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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重大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7. 3应急力量
  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委办)、市交通局、市建委、市经委、马鞍山供电公司、市卫生局、市农委、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方案,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应急装备条件,不断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技能水平。同时,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加抗雪防冻工作。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尽快修复受损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全力帮助受灾居民、企业、农户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9 附则


  9. 1 奖励与补偿
  (1)对抗雪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冰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对抗雪救灾征用、调用的社会、单位、个人的设备设施,视情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9. 2 责任追究
  对抗雪救灾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迟报、瞒报重要信息以及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3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市政府组织和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市指挥部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本预案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 附 件

  城市主干道及部分重要路段冰雪清除任务分解

  一、市建委
  湖东路(葛羊路-印山路)
  湖西路(跃进桥-印山路,含火车站广场)
  湖南路
  湖北路(天门大道-慈湖河路)
  花雨路
  艳阳路
  太白大道
  采秣路
  二、市市容局
  慈湖河路
  江东大道
  葛羊路
  三、市交通局
  采石河路
  东环路
  马濮路
  向濮路
  四、市建设投资公司
  九华路
  印山路
  湖东南路(印山路-马当交界)
  五、马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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