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均家庭经营收入:3030元左右,增长11%。通过培育种养大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粮食双百亿工程、推进农业产业化倍增计划和加快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措施,力争全年农业丰收,农资等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价格稳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人均工资性收入:1660元左右,增长5%。抢抓国家拉动内需的政策机遇,开拓新的劳务市场,利用农民就业招聘会等各种专项活动,积极引导供需对接。抓好新型农民培训,帮助农民拓展就业创业渠道和空间,促进农民劳务收入增长。
3、人均转移性收入:470元左右(包括财政补贴及其他非财政转移性收入),增长30%以上。主要是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扎实推进涉农民生工程,足额兑现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财政补贴资金,让农民群众更多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4、人均财产性收入:140元左右,增长5%。主要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房屋出租和存款利息收入等途径,实现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直相关部门等。
八、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1、抓好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69号)要求,进一步抓好乡镇农技推广体系健全完善职能工作。鼓励其他经济实体依法进入农业技术服务行业和领域,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教育机构、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完成57800人新型农民培训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农委、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科技局、扶贫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等。
2、完成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56号)等要求,抓紧完成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扫尾工作,重点解决乡镇机构、人员、经费、场所“四落实”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农委、人事局、编办、财政局等。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管体系。突出抓源头、抓标准、抓监管,组织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专项整治,巩固奶站整顿成果,严厉打击各种制假售假、违规违法行为。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切实提高农产品品质,确保不发生问题菜、问题肉和问题奶等质量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农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药品食品监督局、商务局、供销社、财政局等。
4、加快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和“新网”工程,在已建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基础上,巩固一批、新建一批、壮大一批连锁农家店和配送中心,进一步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和农资流通体系,支持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特色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升级改造,提升辐射带动作用。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和农机下乡等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商务局、供销社、农委、林业局、发展改革委、经委、财政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建委,相关金融机构等。
5、推进农村金融体制创新。争取县域银行业服务创新试点,发展农业订单贷款。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展农村各类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微型金融组织。扶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保险。
责任单位:六安银监分局,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相关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保险机构,市农委、林业局、扶贫办、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九、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1、兑现各项补贴资金。全面落实农业补贴制度,严格执行提高后的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新标准。完善补贴发放方式,深入推进“惠民直达”工程。争取农业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继续推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不断完善落实退耕还林、重点公益林补偿方式,保障林农权益。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财政局、农委、林业局、水利局、监察局,市直相关部门等。
2、大力推进农村扶贫开发。认真执行新的扶贫标准,坚持开发式扶贫,争取“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实施整村推进工程180个,加快贫困地区生产发展互助资金固点扩面工作,完成8万人脱贫任务。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扶贫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
3、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按照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探索、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突出抓好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进一步拓展延伸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范围,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力量和办公场所,在不增加乡镇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基础上,设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代理点,确保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建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服务中心、代理点及相关部门职责,尽快形成责任明确、分工负责、统一协调的县区、乡镇街、村(居)社区三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络。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综改办、政务服务中心,市直相关部门等。
4、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加强对完善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确保试点成功。对农民负担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重点监控和专项治理,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责任单位:市农委、监察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十、建立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1、转变工作方式。建立有部署、有跟进、有督促、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的工作落实机制。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三农”形势分析会,全年开展一至两次观摩学习活动,定期不定期召开银企银政座谈会、实际问题协调联席会。各县区、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月定期向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主要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
2、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把抓落实的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上,提高决策的执行力和工作的落实力。每个农业特色产业的联系领导、责任单位都要为企业、协会、农户解难题、办实事。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办室,市直相关部门等。
3、加强廉政建设。把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贯穿于“三农”工作的每个环节。突出抓好涉农项目基本建设管理,从源头上、制度上加以约束和防范。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要按国家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所有招投标工作都要按市招投标监督局有关规定操作,所有招标工程一律采取最高限价、合理低价中标,最高限价须经预算、审核和政府审定三个环节把关,以保证公平公正;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都要按标的额的20%缴纳报价差额风险保证金,以防围标;所有中标单位都要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工程质量;所有涉农项目的政府投资,原则上都要由业主申请报告、专业协会评审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最后提交市政府研究确定,确保正确使用公共权力。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监督局,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等。
附件: 2009年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安排指导计划表(一至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