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的通知
(淄卫字[2009]11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加强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淄博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县卫生局及医疗机构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0533-2774888 2770758。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淄博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为加强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淄博市卫生局医师执业注册办理程序。
一、申请执业注册
(一)办理程序: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核申请材料,制发《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扉页加盖“已注册”专用章。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在扉页上加盖“作废 ”专用章。
(二)办理期限:自受理执业注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申请执业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市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5、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7、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