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4、注销注册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补发《医师资格证书》
(一)办理程序:市卫生局医政科受理,审查申请材料,报省卫生厅审批。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补证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省卫生厅审批。
(三)申请补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2、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3、证件丢失补证申请原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4、省级报刊挂失证明;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补发《医师执业证书》
(一)办理程序: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查申请材料,补发《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扉页加盖“补”专用章。
(二)办理时限:自受理补证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申请补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2、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3、证件丢失补证申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4、市级以上报刊挂失证明;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市卫生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其他情况说明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
(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资料由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留存,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三)《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注册体格检查表》、《执业医师拟聘用证明》等相关表格由各医疗卫生机构从市卫生局网站(www.zbws.gov.cn)“表格下载”栏中下载,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空格。凡要求的资料要按顺序提交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复印,以方便集中审核及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