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提高水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受益农户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引导和促进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建设深入、持久、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统一标准”的原则,以解决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困难为基本目标,以改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条件为根本目的,组织发动群众加快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建设,力争5年新建小型水库灌区渠道500公里(其中土渠防渗200公里),新增有效灌面15万亩,恢复改善灌面20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
(三)主要任务:2009年底前,新建小型水库灌区渠道100公里(其中土渠防渗40公里),新增有效灌面3万亩,恢复改善灌面4万亩;通过5年艰苦努力,到2013年底新建小型水库灌区渠道500公里(其中土渠防渗200公里),新增有效灌面15万亩,恢复改善灌面20万亩。
三、落实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抓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从今年起,在全市开展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建设。各县(区)要对小型水库灌区现状进行认真摸底调查,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分年度分步实施。
(二)加强技术服务,加大科技推广力度
各县区要编制印发《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工程建设与管理手册》,指导工程建设管理。要建立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统一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要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要组建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工程建设指导队伍,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工程建设第一线,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促进渠道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要积极探索适合本灌区的工程建设类型, 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节省工程投资,加大工程效益。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
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建设是以公益性为主的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在努力争取中央和省上支持的前提下,按照“受益群众是主体,多渠道支持”的原则,创新投入机制,多方筹措资金,切实加大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投入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建设。要将小型灌区渠道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小型水库移民后扶、旱山村雨水集蓄、末级渠道配套、小型农田水利等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工程实效。市、县(区)、乡(镇)三级要建立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工程建设补助。二是依法加强农业水费征收。水是商品,农业水费是经营性收费。农业水费是维系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的主要经济来源,各县区要大力宣传减轻农民负担和生产性成本的区别,切实加强水费征收力度,并将农业水费收入用于灌区渠道配套与节水改造。三是动员灌区受益农户筹资投劳。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根据灌区水源状况、受益面积、灌溉方式等,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筹资投劳,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四是协调农村信用社、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五是吸引社会投入。要通过市场运作等方法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建设,广泛吸引社会资金。要建立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联系帮扶制度,出资帮助支持小型水库灌区渠道建设。
(四)落实扶持,奖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