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规范公务接待。按照对口接待、归口办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明确接待主体和具体责任,促使全市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规模接待,坚持使用本省地产品接待,杜绝公务接待中的浪费行为;严格执行定点接待制度,杜绝私客公请和同城吃请现象。扩大公务接待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积极探索公务接待货币化改革。
(七)规范公务出差和培训活动。健全出差报告审批制度,对因公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对情况紧急,确需乘坐飞机的,须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探索推进公务出差货币化改革,推行差旅费包干制度,努力压缩公务出差费用支出。坚决杜绝无实质内容的考察、培训活动,严禁公费旅游。
(八)严控出国考察活动。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量化管理机制,推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强化经费约束,坚持领导干部出访计划管理,对确需出访的团组要从严核定出访天数和人数。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杜绝一般性出国(境)考察活动,对“双跨”团组一律不批准、一律不安排经费;严禁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决算报销制度,对超标准和违反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
(九)精减会议和庆典、表彰活动。强化会议审批管理,倡导多会合并召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提倡会议食宿货币化改革。严控各类庆典活动及一般性的纪念会、表彰会等,切实减少评比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活动规模,避免重形式,比规格,讲排场等铺张浪费现象。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轻车简从,减少陪同。
(十)强化机关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分级计量管理,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五层楼以下不搭乘电梯,办公区域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尽量利用自然光照,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严控通讯费支出。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外地沟通、商洽工作。深化机关后勤服务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
三、保障措施及要求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节约型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推进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和责任目标分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抓好落实,确保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十二)制定配套政策。市发改委、财政、外事、行管等部门要牵头制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具体规定、强化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严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审批细则和规范公务接待等具体措施,市监察部门要就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特别是要加快推进公车改革。全市各级机关要紧紧围绕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总体目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制定具体的方案和措施,要建立机关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和核算制度,建立定期分析和通报制度,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促进机关节约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