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市内银行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株洲中支和株洲银监分局近期出台的《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转换机制、简化手续、创新服务、提高效率,向企业公开贷款利率、担保条件、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贷款程序。加快项目审批和贷款发放进度,对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申请,银行自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给予答复。要用好、用活、用足贷款初审权和推荐权,积极争取上级行扩大授信范围和额度。对中小企业贷款要单列计划、单独管理、单项考核,确保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要尽快完善中小企业信贷管理机制,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部门或专人专岗等,实现中小企业信贷的专业化管理;要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调整中小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尽快建立适合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和评级标准,在当前形势下,对出现暂时性还贷困难的中小企业,要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的盲目收缩政策。要切实减轻信贷企业负担。对国家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发展的行业、项目、产品以及还款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在贷款利率、担保条件、还款方式上给予优惠。不得在企业足值担保之外附加条件增加企业负担。
四、加强“三农”金融服务。市内银行机构要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银发〔2008〕295号)要求,积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推进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建立适应县域金融经济特点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和激励县域分支机构积极拓展信贷业务,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切实解决涉农贷款担保抵押难问题,力促全市“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促进消费信贷稳步增长。市内银行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的政策调整要求,对居民自住购房,特别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以及中低价位房,要尽量满足其有效信贷需求;要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合理增长,同时,发展土地储备中心信贷业务;要积极开办汽车、大宗耐用消费品等按揭贷款业务;要加快发展信用卡业务,对优质客户群体适当扩大授信额度,扩大居民信用消费;要加大对旅游休闲、文化娱乐、影视传媒、医疗保健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增长点。
六、改进信贷管理。市内银行机构要进一步改进信贷管理,根据各分支机构实际情况和信用等级,对经营管理较好的基层行,下放部分贷款、利率审批权限,同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加强对企业贷款政策和贷款管理的辅导,主动提供信息咨询、财务管理等服务;要降低中小企业信贷准入门槛,对管理规范、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企业实行集中授信。适当提高以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比例;对信用等级高、还款有保证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适当降低保证金比例。要解放思想,创新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和理念,为客户推出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仓单质押和股权质押等贷款抵押担保方式等融资套餐服务。对生产性企业开办库存产品、材料抵押与真实性贸易背景合同为保证的抵押担保贷款,开办联保和互保贷款;对高科技企业开办以自主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的贷款业务;对商贸物流企业开办房地产、库存商品、租赁及物流收入抵押质押贷款,满足企业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帮助企业突破生产经营资金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