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全市银行系统要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开办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信贷、出口押汇等多种融资业务。要积极探索推动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要积极做好准备,争取在条件成熟时在我市发行企业中期票据;要加大企业短期融资券推介力度,推动大型企业面向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债券,争取向我市部分优势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积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八、强化政银企协调沟通机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银行机构要每双月举办一次项目交流推介见面会,宣传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发布优质项目、重点工程和金融创新产品,逐步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协调沟通长效机制。要加强货币信贷工作的“窗口指导”,有效运用“窗口指导”手段,通过召开辖内金融机构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信贷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国家政策调整及意图,引导各银行机构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面临的诸多困难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企业发展6条等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应对困难,适时抢抓机遇,重点满足能够有效拉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点项目、关键领域的资金需求。
九、确保金融机构流动性需要。人民银行要更多地关注国民经济大结构的调整,深入了解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各项金融需求,研究探索更适合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的金融服务模式,拓展金融服务领域,真正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监测,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为其提供流动性支持,确保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十、继续推动金融服务创新工作。人民银行要根据辖内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继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探索改进支付结算、现金供应、国库服务、外汇管理等领域的服务方式,加快社会资金周转速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助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市银行系统要紧密结合辖内经济金融运行实际,积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目标、内容、责任及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加大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