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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任务分工的通知

  6.在中药材提取物、有效成份、中药新制剂、新用途以及制药工艺技术等方面,注重形成一批专利。力争在民族药重大工艺创新及新药研发、药用植物有效成份和有效部位的提取、分离和纯化等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获得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发明专利权;在优势地道药材及其制剂和可持续利用的研发方面,要力争取得数量较多的外围专利,形成专利保护网。提高对国内外失效药品专利特别是保护期届满的药品专利的利用能力,强化再创新。(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7.对尚未公开的民间传统医药知识、经验方等,要做好技术秘密保护工作。(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8.运用适宜的商标使用和宣传策略,为民族药创立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奠定良好基础。加强引导,集中使用宣传资源,突出“黔药”、“苗药”广告效应,共创“黔药”、“苗药”品牌。(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9.加强中药材品种选育,力争取得一批植物新品种权。(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负责各自领域工作)
  10.结合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以“质量为保证、地道为特征”,加强中药材地理标志申请工作。(省知识产权局牵头)
  11.积极争取中药品种行政保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四)以航天航空、电子信息和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战略。
  12.推动制造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等的技术集成,鼓励和支持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自主技术知识产权。鼓励和支持军工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引进关键技术知识产权,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本着“专、特、精”的原则,开发二次专利技术,形成外围专利保护网。推进军工企业航天航空零部件及其配套产品的国防专利申请和运用,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的核心竞争力。(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国防科工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13.充分发挥航天航空军工技术产品的质量优势,注重商标申请和品牌培育,打造一批装备制造业品牌。(省工商局、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负责)
  14.在电子信息和新材料等产业具备比较优势的局部技术领域加强原始创新,形成包括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计算机软件权在内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知识产权;鼓励引进发展所必须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强化引进基础上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从属专利;围绕相关领域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加强集成创新和再创新,实施外围专利策略,力争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专利保护网。(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国防科工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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