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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任务分工的通知

  (五)农业、林业产业化和生态畜牧业知识产权战略。
  15.大力实施特色优质农产品和畜禽产品的地理标志制度,打造一批上规模、竞争力较强的农产品品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生态畜牧业的发展。(省知识产权局牵头)
  16.引导和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和培育,以辣椒、茶叶、优质米、特色果品和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力争尽快培育出一批驰名和著名商标。鼓励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的知名品牌,以质量为保证,提高产品信誉。提高品牌知识产权的经营意识,鼓励引进国内外资金和技术,促进品牌的使用。(省工商局、省农业厅负责)
  17.以辣椒制品、畜禽产品、调味品、保健食品和精制茶等为重点,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自主创造、联合创造和引进技术知识产权并举,加快推进特色食品加工业的发展。(省农业厅、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18.以玉米、油菜、水稻、高粱、薯类等农作物和烟草、花卉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果树、蔬菜、林木、野生植物等为重点,推进特色优质品种选育,创造一批植物新品种权。(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负责各自领域工作)

  (六)旅游和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战略。
  19.加强宣传和指导,推进各级旅游景区(点)名称申请旅游服务商标。引导旅游企业和有关各方加大对外宣传促销力度,着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培育一批旅游服务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加强规范和引导,鼓励旅游企业和组织将知名旅游商标扩展注册为民族民间工艺品、特色食品等旅游产品商标。(省旅游局、省经贸委、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20.鼓励在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的基础上,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创造一批传统工艺品专利权;以规范质量为保障,推进一批传统工艺品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在保持民族民间文化内涵的基础上,推进一批传统工艺品申请、登记外观设计专利权和著作权。(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省质监局、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科技厅负责各自领域工作)
  21.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作品的创作,扶持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省版权局、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负责)
  22.进一步完善版权质押、作品登记和转让合同备案等制度,拓展版权利用方式,降低版权交易成本和风险。充分发挥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在版权市场化中的作用。(省版权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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