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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罗庆烜等95名同志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罗庆烜等95名同志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
(黔府发〔2009〕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罗庆烜等95名同志“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贵州省第十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单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贵州省第十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单
(共95人)

  贵阳市(19人)
  贵阳市一中                                   罗庆烜
  贵阳市一中                                   李静茹
  贵阳市六中                                   李  静
  贵阳市九中                                   冷  枫
  贵阳市十七中                                  章晓辉
  贵阳市实验二中                                 付薇莉
  贵阳市实验二中                                 柴  莉
  贵阳幼儿师范学校                                翟理红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雷颖善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黄明娟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张宇敏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蒋宗智
  贵阳市南明区甲秀小学                              秦伶英
  贵阳市南明实验幼儿园                              郑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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