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罗庆烜等95名同志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的决定
(黔府发〔2009〕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罗庆烜等95名同志“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贵州省第十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单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贵州省第十批中小学特级教师名单
(共95人)
贵阳市(19人)
贵阳市一中 罗庆烜
贵阳市一中 李静茹
贵阳市六中 李 静
贵阳市九中 冷 枫
贵阳市十七中 章晓辉
贵阳市实验二中 付薇莉
贵阳市实验二中 柴 莉
贵阳幼儿师范学校 翟理红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雷颖善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黄明娟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张宇敏
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蒋宗智
贵阳市南明区甲秀小学 秦伶英
贵阳市南明实验幼儿园 郑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