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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道路客运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
  生
  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 上一周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不合格且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考核为不合格(B级)。   
18考核周期内未发生特重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或二次死亡3人(含)-9人同等责任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企业考核为不合格(B级),一次死亡3人(含)-9人同等责任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00分,一次性死亡3人(不含)以下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每次扣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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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

  质

  量
有完善的服务质量监督机构,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内容进行记录并及时处理。200分机构不完善和人员没有落实到位的扣20分,未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的扣10分,无投诉记录或记录不健全的扣10分,投诉问题处理率达不到95%的扣10分,未认真及时处理运管机构或政府督办的投诉案件的每次扣20分。   
20企业有统一的标志服装,上岗时,着装整齐,佩带全省统一的相关服装标志(帽徽、肩章、胸徽等)。没有企业统一标志服装的扣20分,上岗时,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的,每人扣5分,没有佩带全省统一的相关服装标志的,每人扣5分。  
21遵守客运有关规定和运输纪律,服从客运站管理,主动配合站务人员搞好旅客运输工作。不服从客运站管理的每次扣10分。  
22在营运车身外部的指定位置喷印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车身无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的每台扣5分。  
23营运车辆的车身和玻璃完好无损,车容车貌美观,车内外清洁卫生。车容车貌不整洁的每台扣5分。  
24 营运车辆进站要服从客运站管理,按规定停靠,不得私自组客、站外喊客。 不服从客运站管理的每次扣20分。私自组客和站外喊客每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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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

  质

  量
车厢内的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里程票价表,仪表板台面上放置全省统一的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车辆无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和里程票价表的每次扣10分,不按规定位置摆放的,每次扣5分。   
26营运车辆应配备晕车药品、针线包、线绳等便民服务用品。车辆无便民服务用品的每台扣5分。  
27车厢内座椅齐全完好,装置牢靠,座位标号清晰齐全,无私加座椅现象。车厢内座椅不齐全完好的每台扣5分,座号不清晰、不齐全的每台扣5分,私加边座或活动座椅的每台扣10分。  
28及时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卫生状况良好。 车内不清洁,每次扣5分。  
29考核周期内未发生特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发生一次特大服务质量事件或二次重大服务质量事件的企业考评为不合格(B级),发生一次重大服务质量事件或被省级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扣100分,被市级媒体曝光经查实或被市级交通主管部门或运管机构通报的,每次扣50分。  
30企业车辆平均正班率99.9%以上;正点率98%以上;旅客投诉处理率98%以上;车站满意率95%以上。 正班率每低1%扣2分;正点率每低1%扣2分;旅客投诉处理率每低1%扣1分;车站满意率每低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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