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扶贫办宝鸡市十万贫困户增收行动计划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扶贫办制定的《宝鸡市十万贫困户增收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四日
宝鸡市十万贫困户增收行动计划
扶贫开发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搞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对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必须作为长期历史任务持之以恒抓紧抓好。要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把尽快稳定解决好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明确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促进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是当前贫困地区巩固温饱实现脱贫致富的根本措施和紧迫任务,是我市坚持“四个第一”、实现“五大突破”、推进“三个率先”,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的迫切要求。为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关键举措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精神,促进我市农村贫困群众收入持续大幅增长,特制定《宝鸡市十万贫困户增收行动计划》。
一、基本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继续加大实施“突破西山战略”力度,带动南部秦岭山区、西部关山地区、北部乔山地区板块扶贫,突出秦岭北麓、西部山区、渭北旱塬三大重点地带,把促进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贫困村为平台,以低收入贫困户为对象,实施特困户安居工程和外资扶贫项目,抓好贫困地区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展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程。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扶贫到村到户,实行分类指导,按照“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完善发展机制,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