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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市政府相关要求编制的《宝鸡市xx局(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www.baoji.gov.cn)或本机关门户网站(本机关网站域名:xxx)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xx科(室)(详细办公地址:xxx)或是到市档案局(详细办公地址:xxx)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机构当面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公开网址:xxx。
  受理机构:xx科(室)。
  受理时间: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30-12∶00,13∶00-17∶30;
  联系电话:0917-xxxxxxx。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xx科(室);
  受理时间: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30-12∶00,13∶00-17∶30;
  受理地址:xxxxx;
  联系电话:0917-xxxxxxx;
  传真号码:0917-xxxxxxx;
  电子邮件: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关门户网站上下载。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宝鸡市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关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受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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