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星级餐馆指导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兴金悦大酒楼为五星级餐馆的批复
(浙旅餐馆〔2008〕4号)
嘉兴市旅游局:
你局“关于推荐嘉兴金悦大酒楼为五星级餐馆的报告”(嘉旅〔2008〕72号)收悉。按照浙江省《餐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DB/T500-2004)标准,省星级餐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依照程序对该餐馆进行了评定前的初查。2008年8月26日,省星级餐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了对嘉兴金悦大酒楼的正式检查评定,评定结果表明,嘉兴金悦大酒楼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维修保养、服务质量等已基本达到浙江省五星级餐馆标准要求,同意嘉兴金悦大酒楼为五星级餐馆。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