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8〕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今年5月份起用两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为了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关注民生、计量惠民”的总体要求为指针,以政府赋予质监部门的职能为基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计量惠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计量氛围。
二、行动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要达到“四个百分之百”,即100%覆盖辖区内所有的集贸市场、100%覆盖辖区内所有的医疗卫生单位、100%覆盖辖区内所有的眼镜店、100%覆盖辖区内所有的社区乡镇。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通过开展“诚信计量进市场、健康计量进医院、光明计量进镜店、服务计量进社区乡镇(含学校)”活动,推动各项民生计量工作全面展开,实现 “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一)诚信计量进市场
一是各县区要对辖区内集贸市场的在用衡器等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要建立健全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四统一”、“四落实”和“一监管”的长效机制。即主办者要对市场内在用衡器实施“统一配备,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轮换”,彻底扭转集贸市场的在用衡器来源复杂、易于作弊、不便管理的局面。对暂不具备条件推广“四统一”管理模式的集贸市场,要督促主办者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实现“四落实”,即入场衡器“先行确认要落实、登记备案要落实、编号管理要落实、申请检定要落实”。“一监管”,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定期对集贸市场在用衡器实施强制检定,强化对集贸市场的计量监管。三是要采取多种便民、惠民措施,方便群众购物,方便市场管理。各县区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集贸市场公平秤的监督管理,集贸市场公平秤的配备必须达到100%。要组织计量检定机构定期对公平秤实施免费检定,并在公平秤放置处加贴明显标志,公布市场主办者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平秤要有专兼职人员管理,日常使用应当有完整记录,消费者利用公平秤进行复秤的,管理人员应当给予凭证。集贸市场应当定期公布复秤不合格的经营者名单及次数等,杜绝缺斤短两现象的发生,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