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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等关于下发《厦门市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组织开展专项活动,提高就业援助实效。各区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周”活动的同时,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城镇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统一集中时间,开展有个性化、特色的就业援助活动。各区开展各类专项就业援助活动,要有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并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务求见实效。

  (5)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区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要注意收集相关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和相关统计数据。

  (三)春风行动系列活动

  1、活动主题:“进城务工,帮您解难”。

  2、服务对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

  3、工作目标:一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得到免费、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并可以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中;三是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四是集中帮助一批进城务工妇女、青年等农业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业。

  4、活动要求:

  (1)各区要在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日常工作的同时,将因失去工作而返乡或流动的农民工,特别是其中的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纳入重点服务对象范围,组织开展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和专项活动。

  (2)春节前,重点做好新失去工作农民工的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返乡农民工就业需求摸查工作,为节后提供服务做好准备。

  (3)春节后,各区即可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免费发放“春风卡”,介绍用工需求形势、进城务工基本常识、维权注意事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合法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等,帮助农民工求职;要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要建立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就业信息沟通机制;要通过当地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吸纳等方式,帮助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4)统一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2009年2月16日到2月23日(2月份的第三周)是全国“春风送岗位”统一活动周,全市各区统一行动,组织一批合适的岗位信息,通过召开专场招聘会或组织就业信息下乡等方式,开展“春风送岗位”专项活动,为农民工及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被征地农民、退养渔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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