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减负办关于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绵府办发[2009]19号)
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减负办)《关于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9年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
(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两个加快”工作大局和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将企业治乱减负与维护企业利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进一步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保持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工作
(一)继续清理规范涉企评比达标表彰和检查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要求,在国家清理规范工作期间,一律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活动。对经过清理而保留的项目要加强管理,对明确规定取消的项目要检查落实情况。从严控制对企业的各种检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经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下达的2009年涉企检查计划,开展涉企检查活动,在对企业实施检查监督时,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继续开展涉企统计报表的清理工作,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而要求企业上报的各类报表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报表简化合并。
(二)积极推进企业治乱减负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加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网络平台建设,坚持政务公开,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增强信息时效。积极开展和加快网站建设,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快捷、高效、覆盖面大的优势,为企业提供在线咨询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