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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建设2008年统计年报及2009年上半年报和年度快报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建设2008年统计年报及2009年上半年报和年度快报的通知
(粤建办建函[2008]304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市管理(市政、公用、环卫、园林)局、水务局、交通局(交委):

  为做好2008年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及2009年上半年报和年度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城市(县城)建设部分的统计内容,包括人口和建设用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公共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等。

  二、执行范围

  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所有的设市城市和县。所有投资建设或经营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的单位、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均需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并报送当地归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

  三、统计软件下载

  由于2008年城市(县城)统计软件已改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北京久其软件有限公司重新编制的城乡建设统计软件。新统计软件的网上下载地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行业统计”页面“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板块。下载内容;软件系统、软件使用说明书。

  四、数据报送

  (一)年报综合报表及年报基层数据: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2009年2月27日前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

  (二)半年报综合表: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2009年7月10日前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

  (三)年快报综合表: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送省建设信息中心。

  (四)数据汇总及报送方式:

  1、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汇总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engyw@gdcic.net。

  2、纸报表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城市、县城部分分别装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编报说明:在报送年报数据的同时,请对行政区划及其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化的数据及变化原因等情况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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