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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十一五”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实现对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中毒事件、意外辐射事件等统一应急协调指挥。扩展药品不良反应、动物疫病疫情应急协调功能。进一步提高信访、物价、粮食等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全市反恐指挥系统建设。

  (三)应急队伍建设

  强化骨干队伍应急能力,改善专业队伍技术装备,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发展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强化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

  --以公安消防特勤和预备役部队为主要力量,组建陆地与水上搜寻与救护队。推进公安消防特勤队伍建设,市消防支队设立消防特勤大队,各县区消防中队设立特勤班,形成消防特勤和应急救援力量的网络化格局。

  以公安消防和预备役部队为主要力量,组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市县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地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公安巡警、特警队伍建设,根据应急实战需要,整合现有警力,基本形成市级特警力量,市、县区有巡警队的格局,增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的能力。加强武警部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补充武警部队森林消防和抗洪抢险装备,形成处置森林火灾和抗洪抢险的攻坚力量。

  2.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装备,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组建森林专业防火队伍,扩大县级专业森林消防力量。依托企业专业应急队伍,通过增配大型、特种救援救生装备,扩建现有矿山救援队伍,形成安全生产专业救援体系。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市县两级污染监测机动队伍,提高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监测评估能力。加强医疗救援队伍建设,扩充现有医疗救援队,扩充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力量,建立野生动物重大疫情应急处置队伍。重点提高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3.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依托省上建设7支专业应急队伍的有利时机,组建汉中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危险化学品、林业、电力、电信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

  --加大政府督查力度,确保企业将队伍建设要求落实到位。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发挥其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具有灾害救助职能的社会团体,参与应急救援。

  4.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市应急办负责市级应急专家库的建立。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5.大力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

  --依托共青团、基层社区、红十字会以及其它非政府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到2010年达到每万人中有100名应急志愿者。

  --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重点项目带动,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应急志愿者抚恤基金。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发挥志愿者队伍在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合理规划布局应急物资储备,整合实物储备资源,调整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重点建设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提高物资统一调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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