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
(滁政办〔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进全市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加强,特别是村卫生室作为防保网络“网底”严重破损的状况明显改观,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长期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欠账较多,全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还不能适应农民的健康需要,较为薄弱的服务供给能力与日益增长的农民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重医疗服务轻公共卫生服务的矛盾,农民收入水平总体较低与医疗支出费用较高之间的矛盾,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与人人享受公平卫生服务的要求之间的矛盾,都还比较突出,因此,各地一定要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人享有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抓改革,谋发展,不断改善设施,健全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解决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作“枢纽”,村级卫生室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全市农村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民生工程和国家扩大内需为契机,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硬件建设
按照分级管理,以县(市、区)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管理体制。要加强县级医疗、预防、保健与监督等机构的基本建设,充分发挥其“龙头”作用;重点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保证其“枢纽”和“网底”作用。对纳入民生工程和国家扩大内需的建设项目,要尽早谋划,落实配套资金,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县乡统筹安排,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减免规费,集中办理,早日开工建设;要加强项目进度督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对未纳入项目建设的乡村卫生机构,各地也要拿出分年度建设计划,2010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