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2007年冬季城镇退伍义务兵和2008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计划的通知
(延政发〔2008〕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关于2007年冬季城镇退伍义务兵和2008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计划》,经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按照国家法律和规定,认真做好安置工作。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2007年冬季城镇退伍
义务兵和2008年春季转业士官安置计划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陕发改社会〔2008〕978、979号文件精神,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协商同意,现提出2007年冬季城镇退伍义务兵和2008年春季转业士官(包括符合在城镇安排工作条件的农村籍退伍义务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意见。
一、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是支持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各级政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安置计划属政府指令性计划。下达计划继续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原则,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依法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义务,不仅要接收本系统退役士兵,而且还要主动接收本系统以外退役士兵。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兵服务”的理念,坚决维护安置计划的严肃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任务。
二、各接收单位要对所分配的退役士兵在接到安置部门开出工作介绍信一个月内确定工作岗位,对拒绝接收或变相拒绝接收而完不成安置任务的单位,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所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均由接收单位负责。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在三年内不得安排其下岗。
三、各县区要积极拓宽退役士兵安置就业渠道,适当拓展股份制企业、民办企业、合资企业、乡镇企业的安置方式。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政策,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四、各县区要坚决执行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市安置办审批的安置对象进行安置。尽快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安置计划,做到积极、妥善安置。在安置工作中要公开安置对象,公开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力争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安置工作任务,并将安置工作总结及各类报表报市安置办。
附件:1、市直部门安置计划表
2、县、区安置计划表
附件1:
市直部门安置计划表
(含转业士官在内)
接收单位名称
| 计划数(人)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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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系统
| 15
| 市公路管理局6人、公路勘察设计院2人、下属企业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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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 6
| 下属企业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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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系统
| 7
| 下属企业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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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委员会系统
| 5
| 下属企业1人、煤炭技术服务中心2人、煤炭局矿山救护队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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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系统
| 2
| 下属企业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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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集团公司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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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系统
| 3
| 供水公司1人、水务投资公司1人、水电工程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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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系统
| 2
| 第一中学1人、实验中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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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局系统
| 2
| 解放剧院1人、文化娱乐中心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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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系统
| 5
| 中医医院2人、市医院1人、第二人民医院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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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系统
| 2
| 劳山林业局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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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系统
| 1
| 万花山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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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
| 1
| 机关后勤服务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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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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