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9〕6号)
汉台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完善城市医疗卫生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本途径。2006年以来,汉台区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逐步推进,网络体系基本建立,服务功能日趋完善,在促进群众健康、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全省社区卫生发展总体水平相比,我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网络建设速度较慢、标准化程度较低、配套政策不到位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8〕64号),扎实推进汉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汉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调研,在规划设置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再申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在2010年达到辖区内7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汉台区在社区卫生网络建设中要以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服务站为辅的原则,合理布局。每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应有明确的服务区域和服务人口,中心覆盖的地方不设站,中心覆盖不到的地方,建站做补充。中心指导站,站隶属于中心,避免职能重复、资源浪费。
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
按照中、省有关要求,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建设项目,落实配套资金,列入民生工程。对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标准化改造的,应优先安排建设立项,加快建设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规费。汉台区要对新建或改扩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土地落实相关政策,进行无偿划拨。对租赁业务用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区级政府通过划拨、购买、支付租金、以租代购等形式予以解决,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房屋建设方面,应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等对待,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竞争。
三、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建立财政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