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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全市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方面,是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近年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加强,食品市场秩序有所好转,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食品安全各种隐患仍然存在,许多深层次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领域都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近期全国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也给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各级政府和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区政府要明确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的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考核范围,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分工负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农业、水利、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民族事务、教育、粮食、盐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落实责任制,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国家确定的分工,加强环节和品种监管,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建立工作平台,共享资源、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责任明确、综合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新机制。要加强本部门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到执法严格、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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