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三网”,强化基础保障体系。一是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建设水平。全市所有乡镇都要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构,并达到“五个一”(一间办公室、一块机构标牌、一部电话、一套工作制度、一本工作台帐)标准;有条件的县区要在乡镇政府内设专门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二是扩大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覆盖范围,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安全放心示范店”建设步伐,确保年内全市实现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乡镇覆盖率100%、村级覆盖率70%的目标,并逐步实现乡镇、村全覆盖。三是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功能,逐步形成“一网多用、信息共享、监督共管、网络共建”的农村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络体系。
(二)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把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和披露制度,将制假售假等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
(三)切实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责任制,及时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安全事故和隐患,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向同级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对不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影响应急预案启动和事故处理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一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了解科学种植养殖、安全使用农药兽药等农畜产品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使中小学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社会公众了解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养成科学饮食、安全消费习惯。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对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进行定期培训教育,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落实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三是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我市食品安全整治与监管工作成效,适时曝光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准确报道食品安全相关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让群众了解真实情况,避免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